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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报告。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的大会。
发布时间:2022-10-16 点击次数: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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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虽然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当按照法定登记性质予以补偿,但对于因历史等原因未办理房屋登记的,被告应予调查被征收房屋的实际用途,对于实际功能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其应当根据房屋的实际用途,结合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因此
发布时间:2022-06-21 点击次数: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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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裁判文书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鲁0322行初4号原告崔某,女,住山东
发布时间:2022-06-16 点击次数: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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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
发布时间:2022-06-15 点击次数: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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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次数: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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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次数: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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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例》第四条规定,市、县人民欧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裁判文书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鲁17行初194号原告贾某,住菏泽市牡丹区。委托代理人李艳龙,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20 点击次数: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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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涉案房屋征收补偿方
发布时间:2022-05-10 点击次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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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
发布时间:2022-05-07 点击次数: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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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
发布时间:2022-05-06 点击次数: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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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如何实施征收、如何进行补偿、如何强制迁以及如何保障被征收人获得以市场评估价格为
发布时间:2022-04-27 点击次数: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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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
发布时间:2022-04-26 点击次数: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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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鲁0102行初585号原告张某。委托代理人李艳龙,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济南市济阳区济北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济南市济阳区济北街道开元大街3号。法定代表人刘增恭,主任。原告张某诉被告
发布时间:2022-04-25 点击次数: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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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四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
发布时间:2022-04-22 点击次数: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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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再审审理本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涉案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
发布时间:2022-04-19 点击次数: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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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点击次数: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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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
发布时间:2022-04-14 点击次数: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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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1日到2022年4月15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历下区、天桥区、平阴县、历城区,淄博市桓台县,成都市青羊区,临沂市河东区,聊城市茌平区等地参加征地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案件沟通活动。面临征地拆
发布时间:2022-04-11 点击次数: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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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
发布时间:2022-04-11 点击次数: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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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未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作出的时间进行限定,但其仍应在合理
发布时间:2022-04-08 点击次数: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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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侵犯公
发布时间:2022-04-07 点击次数: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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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二)项之规定“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
发布时间:2022-04-07 点击次数: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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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鲁1602行初108号原告高某。委托代理人刘杰,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滨州市滨城区粱才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1111号,统-社会信用代码:113716020043
发布时间:2022-04-06 点击次数: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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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6日到2022年4月8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天桥区、历下区、市中区、济阳区,临沂市沂水县,济宁市任城区,青岛市崂山区等地参加征地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案件沟通活动。面临征地拆迁的朋友们请提前2
发布时间:2022-04-06 点击次数: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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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子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
发布时间:2022-04-02 点击次数: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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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
发布时间:2022-03-30 点击次数: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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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在征收工作中,停水、停电、设置围挡等行为属于征收工作的一部分。供水、供电等企业按照政府的指令,作出终止相关服务的行为系配合完成征收工作,造成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政府承担。根据先搬迁后补偿的原则,在原告未签订补偿协议,未安置的情况下,指挥
发布时间:2022-03-30 点击次数: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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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本案中被告强制拆除了原告的房屋及附属物,但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拆除原告房屋及附属物行为合法,也未提交规
发布时间:2022-03-30 点击次数: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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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一、即使系该项目建设单位与原告进行结算,也应视为受被告委托行为,被告辩称不应承担责任的主张不能成立。故被告应按照协议约定和相关规定向原告支付剩余款项。二、因被告未能在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36个月内向原告交付安置房屋,按照《菏泽市201
发布时间:2022-03-28 点击次数: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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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一、虽然单政发(2020)1号文中确定了单曹路改造项目的责任单位并不是莱河镇人民政府,但莱河镇人民政府未能向本院提交已有相关单位授权其对原告房屋实施拆除行为的证据。故对于莱河镇人民政府超出协助范围的自己主导的行政行为,应由其自己承担
发布时间:2022-03-26 点击次数: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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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被申请人在实施强制拆除涉案房屋前,要先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并催告再审申请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再审申请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被申请人可以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该强制拆除决定应予公告,限期由再审申请人自行拆除,法定期
发布时间:2022-03-24 点击次数: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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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且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
发布时间:2022-03-23 点击次数: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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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被告街道办称是其委托队伍对涉案房屋进行的拆除,其工作人员和被告城管局的两名工作人员在外围负责安保。被告街道办认可是其实施了涉案房屋的拆除行为。原告的证据不能证实被告城管局实施了拆除行为。故本院认定涉案房屋的拆除系被告街道办实施。被告
发布时间:2022-03-23 点击次数: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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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到2022年3月25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市中区、天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历下区,聊城市阳谷县、莘县,菏泽市定陶区,德州市陵城区,淄博市张店区,潍坊市昌邑区等地参加征地拆迁维权诉讼
发布时间:2022-03-21 点击次数: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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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两份内容不一的市中政土征告字(2011)16号《征收土地公告》均为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提供,证明效力等同但内容存
发布时间:2022-03-22 点击次数: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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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4日到2022年3月18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济阳区、莱芜区、天桥区、市中区、新旧动能转换区,枣庄市薛城区、市中区,临沂市平邑市,成都市青羊区,淄博市周村区,青岛市胶州市,德州市临邑县,安
发布时间:2022-03-14 点击次数: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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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第112个“三八”妇女节的到来,3月7日,商河县司法局龙桑寺司法所联合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在龙桑寺镇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为全镇广大妇女同胞送上法治大礼包,受到了全镇群众的一致好评。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2-03-08 点击次数: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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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8日到2022年3月4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章丘区、长清区、历下区、市中区、高新区,聊城市东阿县,淄博市沂源县、高青县,临沂市临沭县,枣庄市薛城区,德州市德城区,潍坊市寒亭区、昌邑市,青岛
发布时间:2022-02-28 点击次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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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1日到2022年2月25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市中区、历城区、章丘区,烟台市龙口市,德州市临邑县,聊城市阳谷县、临清市,枣庄市薛城区、滕州市,济宁市邹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州市邹平市
发布时间:2022-02-21 点击次数: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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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4日到2022年2月18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枣庄市市中区、台儿庄区,德州市陵城区,临沂市兰临县,淄博市沂源县,菏泽市牡丹区、东明县,聊城市东昌府区,潍
发布时间:2022-02-14 点击次数: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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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7日到2022年2月11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齐河县,聊城市阳谷县,菏泽市牡丹区,淄博市沂源县,泰安市泰山区等地参加征地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案件沟通活动。面临征地拆迁的朋友们请提前24小时与
发布时间:2022-02-07 点击次数: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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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通知放假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6日,共计10天。上班时间:2022年2月7日正式上班。温馨提示工作安排:1、放假期间,本所会有律师值班,处理客户紧急事宜。2、放假期间,若您有业务需求,请提前
发布时间:2022-01-27 点击次数: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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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期限问题的答复([2015]行他字第15号,2015年12月7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针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具有行政强制
发布时间:2022-01-21 点击次数: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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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一、茌平区政府在作出河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公告前并未单独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该被诉河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公告除了是公示送达方式之外,同时也是房屋征收决定的载体,具有可诉性。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依照本
发布时间:2022-01-18 点击次数: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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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7日到2022年1月21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市中区、莱芜区、章丘区,菏泽市曹县,潍坊市寒亭区,枣庄市滕州市,泰安市岱岳区,济宁市邹城市等地参加征地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案件沟通活动。面临征
发布时间:2022-01-17 点击次数: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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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到2022年1月14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天桥区、市中区、济阳区、莱芜区,菏泽牡丹区、曹县,临沂市郯城县、河东区,枣庄市滕州市,聊城市茌平区,烟台市招远市、芝罘区,青岛市胶州市,潍坊市
发布时间:2022-01-10 点击次数: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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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房人与卖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清购房款,但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故买房人对所购买的房屋虽实际占有、使用、收益,但并没有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2.当房屋被征收时,卖房人作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征收部门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合法有效
发布时间:2022-01-02 点击次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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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拆迁律师:在农村有很多家庭因子女结婚分家,就选择重新申请宅基地来建造住宅。但是农村宅基地越来越紧张,这就导致很多村民申请不到宅基地,加之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于是就有人直接在自家的耕地里建房,殊不知直接在自家耕地里建造房屋是违法的。很
发布时间:2021-12-22 点击次数: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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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包括起草制定司法解释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发
发布时间:2021-12-15 点击次数: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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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中国老百姓最关注的话题之一,近年来,得益于城市化进程,价格相对实惠的拆迁安置房成了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的“香饽饽”,但因拆迁安置房交易的限制性条件较多,此类房屋买卖中存在较多潜在风险。本文梳理了涉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的典型案件,发现这类房源
发布时间:2021-12-15 点击次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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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4日宪法宣传日来临之际,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王少卿律师前往张坊镇白集小学、龙桑寺镇中心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公益普法宣传活动,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普法课。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公益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学习宪
发布时间:2021-12-08 点击次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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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平安法治、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社区环境,我所坚持定期开展公益普法进社区活动,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2021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我所律师刘杰律师走进高新区兴港悦城社区开展了公益普法
发布时间:2021-12-08 点击次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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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平安法治、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社区环境,我所坚持定期开展公益普法进社区活动,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2021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我所律师走进济南市市中区纬五路社区开展了公益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1-12-04 点击次数: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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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出现协议拆迁,其实不难得出,这是拆迁方为了降低成本、节约审批时间、提高建设进程的一种手段,通过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协议的方式,跨越了征地预审、拆迁许可证、公告等一系列的繁琐手续,为拆迁方节省了不少时间。但是,“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
发布时间:2021-12-04 点击次数: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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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近几年一些地方暴露出的临时用地不临时、侵占耕地红线等亟待规范整治的问题,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多次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突出耕地保护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23 点击次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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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到2021年11月26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北京市丰台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长清区、济阳区,临沂市兰陵县、北城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市齐河县、德城区,淄博市周村区,菏泽市定陶
发布时间:2021-11-22 点击次数: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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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申请,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工会与妇联获批成立。工会由刘洪宁律师担任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邱亚琪担任工会副主席,尹凤担任经审主任,徐伟担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妇联由牛川鲁律师担任第一届妇联主席,孙伟宁担任副主席。工
发布时间:2021-11-23 点击次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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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下午,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到济南市政务中心12345热线开展公益活动,对市民来电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回电解答。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办案经验,
发布时间:2021-11-13 点击次数: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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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学习习主席讲话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居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杰律师给大家传达讲话精神,内容涉及环境保护、光盘行动等!律所山东拆迁律师全体成员听完讲话精神,备受鼓舞,思想意识也得到了提高!大家一致
发布时间:2021-11-09 点击次数: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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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裁判文书山东省莘县人民法
发布时间:2021-11-05 点击次数: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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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本案涉案地块为国家征收土地,责任主体应为行政机关,村民委员会实施强制拆除村民房屋的行为并非行使村民自治权,而是协助行政机关实施的征收土地行为,在行政机关否认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的情况下,可以视为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的行为,应当认定行政机
发布时间:2021-11-05 点击次数: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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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原告涉案房屋位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区域,根据“城中村”改造推进中的现实情况,结合第三人于诉讼中提供的成立拆迁小组,以及房屋已拆除的居民自愿协助未拆除户进行房屋拆除工作的签名捺印等证据材料等事实考量。虽然本案第三人北孝义村委会于本诉中积极
发布时间:2021-10-31 点击次数: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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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1、镇政府强拆房屋,已经被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确认违法。街道办事处应赔偿因违法拆除房屋造成的合法权益损失。2、为弥补强拆对被拆迁人造成的损失,体现对强拆行为的惩罚性,本院认为,本案的搬迁奖励费可按2016年调整后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
发布时间:2021-10-31 点击次数: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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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的安置补偿工作,被告对原告的申请应予以答复。涉及原告主张地块的位置、性质和面积、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拨付和支付、原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计算和支付等
发布时间:2021-10-20 点击次数: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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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要旨原被告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原告多次催告后仍拒绝履行,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全部合同款项及利息。本案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未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
发布时间:2021-10-17 点击次数: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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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法律只保护民事主体在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内的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带来败诉的风险。换言之,权
发布时间:2021-10-15 点击次数: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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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法工办复字〔2005〕1号,2005年1月5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
发布时间:2021-10-10 点击次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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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有时候拆迁户会被告知“拆迁补偿标准就这样”“补偿就是这么多我也没办法”,在拆迁方的各种搪塞和敷衍之下,有的拆迁户签了不合理的补偿协议。各地区补偿标准可能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政策不一而有一定差异,但补偿原则不会变。实践中,根据这
发布时间:2021-10-08 点击次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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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1 点击次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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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2日到2021年9月25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天桥区,泰安市泰安区,淄博市沂源县,青岛市崂山区、黄岛区,潍坊市奎文区、寒亭区、昌乐县,济宁市汶上县,聊城市阳谷县,宿州市埇桥区等地参加征地拆
发布时间:2021-09-22 点击次数: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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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到2021年9月17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市中区,泰安市泰山区,聊城市东昌府区、阳谷县,济宁市金乡县,枣庄市薛城区,德州市禹城市,菏泽市定陶区,滨州市博兴县等地参加征地拆迁维权诉讼的
发布时间:2021-09-13 点击次数: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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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要旨1、原告建设房屋,陆续经过了政府各部门登记及村委会证明,并在测量中登记,虽然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但原告对自己建设的房屋拥有利益,对本案具有诉权,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2、原告的房屋被拆除后的受益主体首先为被告城建中心,应首先推
发布时间:2021-09-09 点击次数: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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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恪守“质量为本、信誉为天”的服务宗旨,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核心,服务客户,回馈社会。基本案情:曹县砖庙镇张菜园村村民,2019年涉案房屋纳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因补偿不合理一直未达成协议。2020年1月10日被暴力强拆,
发布时间:2021-08-31 点击次数: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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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除法定情形外,应当书面告知其事实、理由、依据,陈述权、申辩权,以及行政救济的途径,方式和期限等,未告知上述权利行政机关直接向相对人下达强制性执行文件的,相对人认为其侵害合
发布时间:2021-08-31 点击次数: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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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原告所在村落属于经依法批准的矿区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的改造区域,该项目的性质为采煤塌陷区,依据相关规定,对原告房屋进行搬迁避让属于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本案中被告直接以其名义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超越法定职权。且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南张村已出现
发布时间:2021-08-29 点击次数: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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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镇政府与居民委员会之间应该是指导与协助的关系,不属于上下级关系,被告主张该
发布时间:2021-08-24 点击次数: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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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我省确定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评定分离”。根据有关要求,我省确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组织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探索推行“评定分离”方法。“
发布时间:2021-08-14 点击次数: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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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点1.在行政机关违法清占原告承办地被确认违法后,原审法院考虑到涉及原告提出的赔偿项目较多,标准亦不相同,承包土地的具体亩数、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综合考虑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认为可由行政机关对原告的赔偿申请先行处理
发布时间:2021-08-06 点击次数: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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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民间借贷关系本身属于借款合同,属于合同关系,首先应当以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实际履行为基础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民间借贷案件对借款凭证和交付凭证相印证,但是也应当结合借款事实及相应证据的
发布时间:2021-08-04 点击次数: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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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风俗习惯等原因,不办理房产证或超面积建房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一旦房屋遭遇拆迁,无证房屋在面临拆迁时是否获得补偿,无证建筑是否就是违章建筑,无证建筑进行拆迁时是否可以获得补偿?无证房能否获得补偿是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国有土地
发布时间:2021-07-27 点击次数: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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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委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裁判要点1.村委会为实施旧村改造,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升村民生活水平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公共利益属性。2.村委会通过召开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制定通过了村庄改造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3 点击次数: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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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作出时间距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较远,且不可归责于被征收人,那么若以房屋被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房屋价值的评估时点,将导致被征收人实际获得的补偿不足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虽然征补条例并未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作出的时间进行限定,征收
发布时间:2021-07-19 点击次数: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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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据此,该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为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
发布时间:2018-09-28 点击次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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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2日,原告魏某、程某、孔某三人向被告某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水塔村商住楼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数额及受让人缴纳凭证和有关审批手续等政府信息。10月19日,被告向原告发送《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要求提
发布时间:2018-09-27 点击次数: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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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2日,原告魏某、程某、孔某三人向被告某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水塔村商住楼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数额及受让人缴纳凭证和有关审批手续等政府信息。10月19日,被告向原告发送《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要求提
发布时间:2018-09-27 点击次数: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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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房展的今天,每个城市都已经高楼耸立,楼宇成群,对于经济快速发展的济南来说也不例外,房屋的拆迁对于我们来说预示着一个城市的发展,但是对于一些房地产公司的强拆,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又该怎么样维护自己权益呢?
发布时间:2017-03-27 点击次数: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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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得作为拆迁人;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指挥部”、“专班”等临时性组织不得作为拆迁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情形下政府和拆迁管理部门不宜作为拆迁人。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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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山东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全省17地市拆迁的年度计划和安置房建设计划,法律规定凡是不符合拆迁年度计划和安置房建设计划的,一律不得颁发拆迁许可证,一律不得实施拆迁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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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死刑”与“强制拆迁”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但近段时间以来,“取消贪官死刑”与“强制拆迁”的争议一直不停,似乎它们之间还真有点联系。 不同的是,“取消贪官死刑”是全国人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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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接触很多被拆迁户时了解到,他们面临政府的强势拆迁时,往往无所适从。只知道政府或者开发商给的钱不能够买到相同地段、相同面积的房子,自己亏了,却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有的
发布时间:2021-12-29 点击次数: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