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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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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0-31 00:00 来源:http://www.sdzhengshou.com 点击:

关于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http://www.zhengshou.net/
 
鲁价费发〔2010〕243号
 

 
威海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调整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威价办发[2010]1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同意你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日照等八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69号)中有关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征地 补偿标准 批复
抄送:各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附件:


 
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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